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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10年招生简章
来源:中央音乐学院 2010-1-4 编辑:福建招生考试网 【字体:小 大】
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10年招生简章

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

2010年招生简章

一.     招生名额105名(暂定)。

二.     招生专业、年级

       

 

键盘乐器演奏

钢琴

初一、高一

手风琴

初一至高一

管弦乐器演奏

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(含民乐大提琴)、低音提琴(含民乐低音提琴)、古典吉他、竖琴。

初一至高一

(小提琴专业只招收初一、高一考生;中提琴初三年级不招生)

管乐:长笛、单簧管、双簧管、大管、小号、圆号、长号、大号、萨克斯管、打击乐(含民族打击乐)。

初一、初二、高一

中国乐器

 

二胡、板胡、古筝、古琴、扬琴、琵琶、柳琴、中阮、箜篌、三弦、笛子、管子、唢呐、笙

初一、至高一

(二胡、古筝、扬琴、琵琶专业只招收

初一、高一考生)

作曲与

音乐理论

作曲

初一、高一

电子音乐作曲、电子音乐制作

高一

音乐学、指挥

高一

声乐

美声唱法、民族唱法

高一

三.     招生对象和条件

    凡在校小学六年级、初一至初三年级学生具备下列条件者,均可报考相应年级的专业:

1.      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努力学习,尊敬师长,爱劳动,守纪律,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。

2.      身体健康,发育正常,五官端正。

3.      专业条件:

A.   具有较好的音乐素质,包括对节奏、音高的辨别和模仿能力以及音乐的记忆、表现能力。演奏专业考生还应具备相应专业所特需的良好生理条件,如手型,嘴型等。

B.   演奏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基础,演奏方法基本正确;理论专业考生须初步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并在音乐创作、音乐评论等某方面有一定专长,同时应具备一定的乐器演奏能力。管乐及低音提琴演奏专业没有学习过该乐器,但学过其他乐器,具备学习管乐专业生理条件者,也可报考该专业(含民族管乐和低音提琴)。

C.   声乐演唱专业考生:具有良好的嗓音条件,形象端庄,女生身高不低于1.60,;男生身高不低于1.70,年龄可放宽到18岁(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青年,以当年91日以前出生为准)。   

4.   附中考生的年龄要求

原在普通中学校年级

出生日期限制

可报考我校年级

小学应届毕业生

1996.09.01以后出生

初中一年级

初一在校生

1995.09.01以后出生

初中二年级

初二在校生

1994.09.01以后出生

初中三年级

初中应届毕业生

1993.09.01以后出生

高中一年级

5.  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

A.    被开除学籍、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;

B.    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;

C.    上一年参加我校入学考试,因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。

 

 

四.     报名手续

    网上报名:

报名者请登陆我校招生报名网页网址:

中央音乐学院附中:

http://fuzhong.ccom.edu.cn

   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网上招生报名管理系统:

    http://fuzhong.ccom.edu.cn:82/enroll/enroll/publish/regInfor1.jsf

1.网上报名时间:201038——28日(网上报名时不交费用)。

2.请考生按规定日期网上报名,再按规定确认日期前来我校办理确认手续。

    来校确认日期:2010 410日——11日上午830——1130,下午1330——1630

   各地考生前来我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,须交验以下材料:

    1. 户口本首页、本人页及复印件(一式三份),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及复印件,所在学校同意该生报考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的介绍信(应写明报考者在校年级),在校生交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。

    2.同底一寸证件近照二张(如进入三试参加体检时再交一张)

    3.报名考试费用:

       报名考试费用确认时见校内收费公示

报名确认时材料齐全符合报考条件者,即可发准考证,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。

*报考音乐理论基础专业方面的考生如有音乐作品或音乐理论文章,报考电子音乐作曲、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有电子音乐作品,需要提交3-5分钟音频格式的CD光盘及分轨文件数据光盘一件,报名确认时同时上交。

*考生报名时所上交材料概不退还,户口、出生证明、成绩单等材料学校留复印件。

*本校不接受通讯报名,不预审录音。

 

五.     报名考试日期、地点

    考试地点:中央音乐学院附中(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2号)

初试日期:414,复试及三试日期详见考试日程表,考试日期如有变动,另行公布。

六.     体格检查

     凡参加第三试的考生须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;届时另交体检费和一张一寸照片。

七.     录取

1.   根据考试成绩,结合思想品德审查和体格检查情况,综合评定,择优录取。

2.   凡参加第三试者,录取与否均在网上公布。

八.     校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2号。(邮编100078

 乘车路线

1.北京火车站乘122路公共汽车至方庄购物中心下车往西十字路往南100路西;

 2.由北京西站南广场乘12253路公共汽车在方庄购物中心下车往西十字路口往南100路西。

3.由首都机场乘民航专线在方庄贵友大厦下车往西约700

4. 地铁五号线,蒲黄榆站B出口,向东300路口向南。

 

    01087680852/01087680853

   址:fuzhong.ccom.edu.cn

 

九.     几点说明

1.   我校属于非义务教育机构,学费及住宿费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。

2.   我校对学生设立奖学金,凡德、智、体全面优秀的各类学生均可享受。

3.   各年级新生入学后,第一学年为试读期,在试读期间,经考核不合格者,根据教育部对艺术院校的规定,应予以退回家庭户口所在地。

4.   高中毕业生如未考入高等音乐院校,学校不包分配。

5.   新生入学后,如发现在招生入学过程中有出具假证明等舞弊行为者,何时发现,何时取消学籍,退回户口所在地。

6.   根据全国各地考生的报考需求,我校今年在湖南省长沙市设立招生点,相邻地区的考生可就近前往报名参加专业初试,通过者可凭“复试通知书”前往北京,参加专业复试及三试。

长沙考区

报名地点:湖南省长沙市南雅中学艺术教育中心。邮编:410129

报名时间:14325

考试时间:328日上午840

报名电话: 0731-8506567213873163566

   

 其它考点待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中央音乐学院附中、附小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招生办公室

200912

 

注: 文化课本可在崇文门外花市新华书店购买。 电话:010-67104519

东便门课本书店购买。 电话:010-67166973

 

 

 

考前辅导班:

咨询电话: 010-87684395/010-87680852

附:招生考试内容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试(专业课)

1.键盘专业

 1)钢琴

a.演奏二首不同类型的练习曲,选自不同作曲家,程度相当于车尔尼op.299较难部分、op.740以上的练习曲

b.复调作品一首

2)手风琴

A.大、小调音阶各一首(由主考教师指定具体的调性)。

B.复调作品一首。

C.乐曲(中外作品均可)一首。

1. 管弦乐器演奏专业

A. 管乐专业(包括打击乐):未学过本乐器者,可演唱歌曲两首,或演奏其他乐器。学过本乐器者,演奏大小调音阶各一条,分连线、吐音两种演奏法(音阶、琶音、分解琶音)。木管要求 4个升降号以内(含四个升降号);铜管及打击乐要求 3个升降号以内(含三个升降号),采取抽签形式。练习曲要求技巧性一首,歌唱性一首,乐曲一首。有相当程度的钢琴演奏水平,并有良好音乐素质的考生,可优先考虑。

B. 小提琴专业:初中考生应准备一首音阶、七个琶音和三、六、八度双音、两首练习曲(必拉一首双音练习曲)、一首乐曲、协奏曲一个乐章。高中在初中准备内容的基础上,加换指八度及十度双音音阶。

C. 中提琴专业:初中考生应准备一条音阶,七个琶音和三、六、八度双音,一单一双两首练习曲。一首乐曲或巴赫无伴奏组曲,协奏曲一个乐章加华彩。小提琴专业考生可报考中提琴专业,初二至高一可报考中提琴插班生,考试内容相同。

D. 古典吉他专业:大、小调音阶各一首;练习曲一首;轮指曲一首;复调乐曲一首;自选乐曲一首(7 分钟以上,15分钟以内)。

E. 大提琴专业:初中考生应准备三个八度音阶,琶音及三、六、八度双音音阶,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二首,乐曲一首(中、外乐曲均可)协奏曲一个乐章。第一试指定演奏其中部分曲目,均背谱演奏。

高中考生应准备四个八度音域的音阶,琶音八种,三、六、八度双音音阶一条,详见(宋涛编《音阶练习分集》)

高中考生应在〈波泊尔高级练习曲40首〉宋涛编《练习曲分集三册》,《皮亚蒂12首随想曲》中任选二首性质不同的练习曲。注:(严格按照练习曲速度标记要求演奏)。

高中考生应准备巴赫六首无伴奏组曲中其中一首前奏曲。

另应准备乐曲一首。(中、外乐曲均可)协奏曲一个乐章,第一试指定演奏其中部分曲目,均背谱演奏。

F. 低音提琴专业:应准备音阶一条、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二首、协奏曲一个乐章、乐曲一首,第一试指定演奏其中部分曲目。

G. 竖琴专业考试曲目:萨克斯练习曲第一册,p0200li(波佐利)练习曲;杜西克小奏鸣曲(共两乐章)或小变奏曲;亨德尔帕萨卡利亚舞曲

2. 中国乐器演奏专业:演奏乐曲两首,曲目自选。

3. 音乐学专业

钢琴演奏:一首大型乐曲(奏鸣曲的快板乐章或变奏曲)、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、一首练习曲。(相当于车尔尼740后半部分程度)

作曲专业、电子音乐作曲专业、电子音乐制作专业

钢琴演奏:

初一 一首大型乐曲(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或变奏曲),巴赫三部创意曲式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。一首练习曲(相当于车尔尼299后半部分程度)。

高一 钢琴考试同音乐理论基础专业相同。

以上专业钢琴考试一律加考视奏。

A. 另加考试奏

B. 笔试a

   *.作曲专业:初一(1)钢琴小品一首(一部曲式);(2) 创作歌曲一首(无伴奏)。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高一(1)钢琴小品一首(单三部曲式);(2)创作歌曲一首(带伴奏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 *.理论专业:(1)写音乐评论文章一篇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2)音乐常识。

   *电子音乐作曲:高一(1)钢琴小品一首(单三部曲式);(2)创作歌曲一首(带伴奏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)电子音乐作品分析

   *电子音乐制作:高一(1)钢琴小品一首(单三部曲式);(2)创作歌曲一首(带伴奏)。 (3)电子音乐作品分析 

          笔试b:视唱练耳:听写音程、和弦、节奏、曲调,高中加试和弦连接。

C. 视唱练耳口试:(1)模唱、音程、和弦、节奏、曲调;(2)视谱。

D. 钢琴专业的考生(初一)可兼报作曲理论专业。

E. 电子音乐作曲、电子音乐制作高一考生可相互兼报。

4. 声乐演唱专业演唱自选中外艺术歌曲各一首,用原文演唱。(曲目自选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钢琴伴奏五线谱,可自带钢琴伴奏。

5. 指挥:

A.     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的一个乐章,或合唱曲二首,考试时考生指挥两架钢琴;

B.      视谱指挥临时指定曲目。

钢琴:

A.     练习曲一首:车尔尼740程度以上(如具备中等以上管弦乐器或民族乐器演奏能力,程度可适当降至车尔尼299后半部分以上);

B.      复调乐曲一首: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;

C.      乐曲一首: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、回旋曲;

D.     视奏。

综合素质考试(面试):

A.     辨音(含构唱):单音、音程、和弦(含所有三和弦、七和弦):

B.      和弦连接听辨;

C.      单声部、多声部节奏测试;

D.     视唱:三个升降号内乐谱(包括变化音及转调)。

口试:音乐综合基础知识。

  试(专业和视唱练耳)

 一、专业考试内容:

1.   键盘专业

      1)钢琴:

A.    古典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或变奏曲(选自一下作曲家海顿、莫扎特、克莱门蒂、贝多芬、舒伯特)

B.    乐曲一首(中外乐曲均可)。

C.    视奏乐曲一首(片段)。

2)手风琴:

A.     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。

B.     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(中外作品均可)。

C.     试奏作品一首(由主考教师指定)。

    管弦乐器演奏专业

A.     管乐专业(包括打击乐):有钢琴基础的考生未学过本乐器者,增加演唱歌曲一首和其他表演内容;学过本乐器者,除演奏乐曲外,增加视奏及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其他乐器。

B.     古典吉他专业:巴赫小提琴组曲、大提琴组曲、鲁特琴组曲中任选一组(附小可任选其中三首乐曲);自选乐曲一首(10分钟以上,15分钟以内)。

C.     其他弦乐专业:演奏所准备的全部曲目(见第一试说明)。

    中国乐器演奏专业

        演奏不同类型乐曲二首,首先演奏初试未演奏的曲目,第二首可重复初试曲目。

 

    作曲与音乐理论专业

A. 专业面试:弹奏自己的作品,背唱民歌(或戏曲、说唱片段)三首。

       B.钢琴:一首中国乐曲(可加试第二乐器)。

5.  电子音乐作曲专业、电子音乐制作专业加试内容:

A. 专业面试:弹奏自己的作品,背唱民歌(或戏曲,说唱片段)三首。

       B.钢琴:一首中国乐曲(可加试第二乐器)。

C音响听觉及声音变形的测试。播放本人的电子音乐作品并就此问题回答提问。

 

声乐演唱专业

演唱:1、中国艺术歌曲一首

2、外国艺术歌曲或咏叹调一首(原文演唱),不可以重复初试曲目。

钢琴伴奏五线谱,可自带钢琴伴奏。

6.指挥专业:

钢琴及视唱练耳考试与作曲理论专业统一安排。

注:

1.       合唱指挥考试内容同上,程度可适当降低,需加试声乐,自选中外歌曲各一首。民族乐队指挥考试内容同上,程度略低,要求演奏一件民族乐器。

2.       考试委员会根据各考生情况,最后决定其专业发展方向(交响乐队指挥、合唱指挥、民族乐队指挥)。

 二、演奏(唱)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:

*.视唱练耳考试与专业复试同一天交叉进行。

(一).初中一年级:

口试:

1、听辨:旋律音程、分解三和弦、七和弦,五音组,和声音程,三和弦、七和弦的原转位;

2、节奏:243444拍;

3、旋律记忆:一升一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;

4、视谱:无升降号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,243444拍。

(二).表演专业插班生(初二组):

口试:

1、听辨:旋律音程、分解三和弦、七和弦,五音组,和声音程,三和弦、七和弦的原转位;

2、节奏:243444拍;

3、旋律记忆:不超过两升两降以内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;

4、视谱:一升一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,243444拍。

笔试:

1、音程、大小三和弦原转位、减三和弦原位;

2、节奏:243444拍,有连线、休止;

3、旋律:一升一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,243444拍。

(三).表演专业插班生(初三组):

口试:

1、听辨:旋律音程、分解三和弦、七和弦,五音组,和声音程,三和弦、七和弦的原转位;

2、节奏:243444拍,带简单连线及休止;

3、旋律记忆:不超过两升两降以内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;

4、视谱:不超过两升两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,带变化音,243444拍。

笔试:

1、音程、三和弦原转位、七和弦原位;

2、节奏:243444拍,有连线、休止;

3、旋律:不超过两升两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,243444拍。

(四).表演专业插班生(高中组):

口试:视谱:不超过三升三降大小调及民族调式,243444

笔试:

1、音程、三和弦、七和弦原转位;

2、节奏:24 3444拍,有连线、休止;

3、旋律:不超过三升三降大小调及民族调式(带变化音)243444拍;

4、和弦连接:一个升降号大小调的正、副三和弦及属七和弦的连接。

声乐:

按初一年级视唱练耳考试内容。

(五).作曲专业(初中组)视唱练耳考试内容:

口试:

1、听辨:五音组、自然音程、三和弦、七和弦的原转位;

2、节奏:243444拍;

3、旋律记忆:两升两降以内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;

4、视谱:不超过二升二降大小调及民族调式,带变化音,243444拍。

笔试:

1、音程、三和弦、七和弦原转位;

2、节奏:243444拍;

3、旋律:不超过两个升降号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。

(六).作曲、理论、指挥、电子音乐作曲及制作专业(高中组)视唱练耳考试内容:

口试:

1、听辨:五音组、自然音程、三和弦、七和弦的原转位;

2、节奏:2/43/44/4拍,中间可加连线与休止;

3、旋律记忆:不超过三升三降以内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,带有变化音;

4、视谱:不超过三个升降号,带变化音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。

 

  笔试:

1、音程、三和弦、七和弦原转位,密集、开放排列;

2、节奏:243444拍,有连线、休止;

3、旋律:带变化音,三个升降号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;

4、和弦连接:不超过三个升降号大小调的和弦连接(密集排列);

5、二声部听写:不超过二个升降号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。

 

 

第三试:(文化课、体检)

 

一、附中文化课考试内容

    以国家教委指定的各科教学大纲为范围,以现行九年义务教育课本为依据,着重了解考生文化程度和基础知识。具体包括:

    初中一年级:考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。

    初中二年级:考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。

    初中三年级:考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。

    高中一年级:考语文、英语、数学。

*.音乐学专业高一年级、语文、英语考试成绩须在75分以上(含75分)。

*.根据北京市招办要求,初三考高一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统一中考,我校参考中考成绩。二、报考各年级各科考试课本见下表:

年级

科目

课本

出版社

版本

考试内 容

语文

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

《语文》六年级上册

人民教育出版社

20076

1

全册

数学

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

《数学》六年级上册

人民教育出版社

20093

2

全册

英语

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

《英语》(新版)(供三年级起始用)

六年级上册

人民教育出版社

20046

1

全册

语文

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

《语文》七年级上册

人民教育出版社

20093

1

全册

数学

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

《数学》七年级上册

人民教育出版社

20073

3

全册

英语

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

《英语》(新目标)七年级上册

人民教育出版社

20066

4

全册

语文

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

《语文》八年级上册

人民教育出版社

20093

1

全册

数学

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

《数学》八年级上册

人民教育出版社

20083

2

全册

英语

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

《英语》(新目标) 八年级上册

人民教育出版社

20073

4

全册

语文

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

《语文》九年级上册

人民教育出版社

20093

1

全册

数学

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

《数学》九年级上册

人民教育出版社

20093

2

全册

英语

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

《英语》(新目标)九年级

人民教育出版社

20076

3

18

单元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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